【党风•警钟】姚县长,我叫你一声,你现在还敢答应吗?
| 招商动态 |2016-12-02
饶是再多面孔,也抵不住反腐的喝问。
出生于农村家庭的姚春明,在组织的培养下,从最初的广东省惠东县稔山镇供销社职工,逐步成长为县外经委办事员、县交通局副局长、铁涌镇党委书记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、惠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政府党组成员,直至2013年,调任惠州市旅游局副局长。姚春明的仕途可谓是平步青云,本应倍加珍惜的他却误入歧途,成为了人人唾弃的“阶下囚”。让我们来见识一下姚春明的“多面人生”。
生财有道的“姚老板”
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党员干部要慎择良朋。显然,姚春明没有做到这一点。
2005年,时任惠东县铁涌镇党委书记的姚春明,利用职务便利,“下海”捞钱,体验了一把“姚老板”的无限风光。姚春明以大舅子陈某的名义与房地产开发商陈某、谢某合股注册成立“惠东县和盛实业有限公司”,在白花镇夏竹园村地段投资开发了“白花第二市场”。经营期间,除去投资金,姚春明违纪净赚531.5万元。2011年,姚春明从之前以220万元购入的5935.85平方米土地中拿出了398平方米土地,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“城记饭店”老板黄某。经确认,姚春明从中获得违纪收益105.24万元。
据经办此案的纪委工作人员说:“姚春明的仕途可以是一片光明的,然而他没有认真走好人生征程每一步。特别是当领导之后,思想变了,大肆收受贿赂,错认为是地位的体现;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还以为是找到赚钱生财的门路。”
会来事能办事的“姚县长”
食髓知味,金钱的诱惑让姚春明欲罢不能。2003年,姚春明任县建设局局长,与开发商的接触多了起来,每每看到他们挥金如土,姚春明心理就很不平衡,觉得自己虽手握大权,却不如这些老板风光。有了这种思想的驱动,姚春明追求金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。于是,姚春明利用手中的职权,为商界“朋友”大开方便之门。
2004年,开发商陈某将一块市值约68万元的土地以3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姚春明,以期得到他的关照。随后,姚春明将陈某的黄埠镇员工村开发项目纳入惠东县招商引资项目。为感谢姚春明,陈某又送给姚春明一块土地,这块土地于2012年被姚春明以200.08万元的价格转卖给陈某亲戚。
2008年,惠东县准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,惠州宏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得知后,找到了当时分管“农林水”的惠东县副县长姚春明,表示想承接该项目,并承诺事成之后不会亏待他。姚春明听后就给该县农业局局长曾某打招呼,并在该项目进度款拨付上给予帮助。2012年,陈某为表示感谢,送了姚春明100万元。
经查,2003年至2012年间,姚春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插手惠东县工程,收受他人贿赂共约400万元。
甘愿被忽悠的“姚大傻”
在姚春明看来,权力越大,攫取的利益就越多。于是,姚春明上演了一出被人忽悠的“跑官”闹剧。
2011年,为了能在县级换届中当上正县长,姚春明四处活动。惠东县狮子岛酒店老板赖某夫妇看穿了他的心思,对姚春明说: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某我们很熟悉,愿意为你‘牵线搭桥’。”姚春明听后心花怒放,对已交往多年的赖某所说的话深信不疑。
之后,赖某夫妇告知姚春明:“升任正县长一事林部长已答应,但林部长现在需80万元急用,希望你能帮助!”求官心切的姚春明压根没有思考赖某夫妇此话的可信度,立即答应并让其大舅子陈某把80万元汇到赖某户头,请赖某夫妇代转。
同年3月,赖某夫妇要姚春明为狮子岛酒店办理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。该酒店动工建设时没有经过村民讨论决定,也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,不能办理相关营业证件。作为分管“农林水”的副县长姚春明不仅没有进行阻止,还打